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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广告比赛
广告学系鼓励同学们参加国内国际四大广告赛事,即美国的“金铅笔奖”(Oneshow)、台湾时报的“金犊奖”、中国广告协会的“学院奖”和教育部的“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”,在赛事前后,我系一般举办相应的作品点评、参赛规则解释等活动。其他广告比赛活动由同学们自愿参加。
一、基本要求
所有参赛作品的规格,严格按照主办者要求制作。
作品整洁干净,没有污渍,装裱美观大方。
作品格式完整,应当填写的项目清楚,不应当填写的项目不得出现。
作品形式不得过份离奇,致使主办者难以分类管理。
二、器材设备使用
原则上自己准备创意、设计、制作的原料和器材,比如相机、电脑、打印等。
学院或学校可以提供一些比较基本的设备,比如电脑、影视后期生成制作的设备等。
使用学院或学校的器材设备,必须办理借用手续,如果借用摄像机、后期渲染之类的设备,还必须提供创意脚本。
由于设备有限,大家应当相互照顾、统筹安排好使用时间。
三、有关软件
平面类广告设计的软件,除了Photoshop,没有别的选择啦。
影视类广告后期制作软件,包括绘声绘影9(容易上手,特效差),Premiere(特效好、不易上手),Finalcut(苹果机器上用的,特效更好,更不易上手),以及格式转换的软件如WinAVI7(简易,有时格式会出小的问题)、TMPGEnc(影像质量好,功能少一些)等。
音效制作软件如Goldwave(简单、效果少),Cooledit(复杂一些,效果多),Sonar(专业的东东了) 。
四、创意设计指导
正确看待指导者,即不要过分盲从,也不要盲目轻视。凡是得到指导的,必须注明指导者姓名,原则上为一名指导者。
指导者仅限于解释参赛规则、点评创意设计作品等,不得参与学生的创意、设计、制作过程,否则有作弊之嫌疑。
发给指导老师的电子文件,必须注明学生姓名、作品名称,文件控制在100K左右,发送图片时一定使用JPG格式。
指导者可以是校内、外老师,或者国内、外老师,当然广告学系、数字艺术中心等老师是主力。指导老师完全是义务的、自愿的、额外的、不计辛劳不计酬劳的服务。
五、作品收藏
凡是广告学系参赛的全部作品,不论是否得奖,都必须交广告协会,统一保存在广告学系资料室。已经收藏的作品作为系内部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之一。(罗子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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